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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学考试毕业生学籍表遗失或损毁如何处理?

       

自学考试毕业生学籍表遗失或损毁如何处理?

自考毕业生学籍表原件遗失或损毁不能补办。考生可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(委托代办的,被委托人还应持有考生本人的委托书、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),到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办理毕业生成绩证明,该成绩证明可作为毕业生学籍档案的补充证明材料(咨询电话028-85156581)。

如何申请办理未毕业自考生报考全国硕士研究生的成绩证明?

考生可于10月初关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(http://www.sceea.cn)和“四川省教育考试院”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相关信息,届时按规定申请办理报考全国硕士研究生的成绩证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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